为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活动,进一步引导大学生学会利用第二课堂学到法学实践知识,帮助人民解决法律问题。在社9月13日,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山东政法学院工作站联系到大明湖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来到大明湖街道办事处,提供法律援助。山东政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副院长马运立律师参加本次活动并指导此项工作的进行。
本次共有十二个人参加,早上我们在大明湖街道办事处门口,在同学们的工作下,选择了阴凉处的树荫下布置了法律援助咨询现场 ,并拉起了“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山东政法学院工作站”的横幅。
活动开始后,志愿者站在各个路口发放法律援助单页,一些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开展了简单的问卷调查之后发现居民不能合理的采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律师们为村民悉心解答在生活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提供一些法律常识。
通过本次法律援助,大明湖街道居民对法律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提高了其维权意识,活动得到居民的大力配合,取得圆满成功。
山东省法律援助中心
山东政法学院工作站
2012年9月13日